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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综合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318字体:

各市经信局,厅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4年度全省工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4〕1号),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附件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工作计划》(附件2)、《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四版)》(附件3)。拟于3月中旬开展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要求和比例

  抽查的范围是全省已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所有对象。要科学设定监管强度,鼓励应用大数据、视频监控、人工职能等现代技术,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控,通过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各单位要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高低,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推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A类(信用风险低)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案件线索等特殊情况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B类(信用风险一般)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信用风险高)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二、抽查时间及步骤

  抽查工作自2024年3月25日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3月25日至4月25日)。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相关检查单位根据本系统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检查“一企一表”(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4月25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检查单位根据“一企一表”,成立检查组,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检查组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延迟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4月25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要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逐批次完成检查,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部门要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录入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查处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参加检查的执法检查单位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实地核查形成的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三、职责分工


  (一)厅综合法规处负责统筹指导各相关处室局及厅属单位开展抽查工作,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法治督查和调研指导。


  (二)各相关处室局及厅属单位负责监管平台“一单两库”的数据更新,实施随机摇号抽取,对照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级别管辖、属地管辖和职能管辖等情况开展抽查,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各相关处室局及厅属单位统筹指导本系统开展检查工作,并对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督查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抓好本业务条线相关抽查任务的组织实施。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二)全面落实年度抽查计划。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任务、发起层级、实施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数量和时间安排。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需要增加的抽查事项,或已列入清单需要取消的抽查事项,应在调整前报综合法规处审核并按要求公示。原则上对系统已抽取的检查对象所匹配的执法人员不得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应在调整前将拟调整情况报请省商改办同意并经厅综合法规处备案。


  (三)完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在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抽查全流程整合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制定联合抽查计划,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对由各市县自行组织发起的联查任务,厅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联查单位组织实施联查任务,定期调度联查工作情况。


  (四)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各单位要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贯彻审慎包容监管理念,落实轻微违法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积极营造宽紧适度、“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除重点领域、特殊事项外,上门检查前,原则上应与企业提前取得联系,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事项以及所需提供材料。各单位在落实好监管职责的同时,应加大政策宣传、要素供给、产业扶持、项目支持,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五)加强抽查结果分析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抽查情况分析评估,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年度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分别于7月5日、12月5日前报送至厅综合法规处。

        各市工信部门要根据本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工作谋划推进,督促指导县级工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并于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厅综合法规处。
联系人:李晓红;联系方式:电话 0551-62871863,邮箱lixiaoh@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2.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3.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四版)
     4. 年度抽查任务开展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

2、附件2: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doc

3、附件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第四版).docx

4、附件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