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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 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663字体:

六科成〔2020〕47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企业自主组建研发机构,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六科〔2018〕2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六安市2020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组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六安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属企业类法人,须注册并正常运行三年以上,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已建立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具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两年来无经营违法或环保、生产安全等受到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2.具有行业公认高水平的技术研发能力、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且与本行业或本领域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在六安市科技局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

3.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资金自筹能力。

4.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试验场地和比较完善的试验条件,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5.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且行业评价良好。

6.2019年度主营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农业领域5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以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为依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1%。

7.自2019年9月1日起至申报日在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


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流程

1.提出申请。牵头组建单位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提纲见附件2),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组建目标、重点任务、组建模式和保障措施等,经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

2.可行性论证。市科技厅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组建单位根据咨询意见完善建设方案。

3.启动建设。对通过咨询论证、组建条件成熟的市技术创新中心,统一命名为“×××(领域名)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


三、申请材料

1.《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2.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申报:申报主体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服务平台(http://60.173.176.50:8000/stplan/index.action)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和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等。

2.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强化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协调并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8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0月20日前将推荐意见和汇总表送至市科技局窗口,每县区推荐不超过2家。

3.申报材料。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结束后,再打印纸质材料一份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窗口。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陈得利  熊盛春           3378286

市科技局窗口                    荣  琼           3378129

 

附件:

· 1、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 2、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提纲

2020年9月18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