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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问答】安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编辑:竹子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次数:860字体:

1、问:各地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城乡农产品供应有保障吗?

答:我省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对规模较大的涉农企业产加销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点对点”运销,推广供销系统果蔬进社区直供销售模式。养殖企业、合作社要确保兑现养殖合同或订单,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

2、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用地方面有无最新规定?

答:6月底前,对纳入稳投资重点工程包、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能实质性开工的,可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需要,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中止出让程序,待疫情解除后继续出让。

3、问:我经营一家外贸企业,请问对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对符合条件、有订单生产任务的外贸外资企业,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在保障防疫一线物资供应的前提下,对外贸外资企业所需防疫用品给予支持。

4、问: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政务服务有什么变化?具体有哪些举措,能否举例说明?

答: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实行全程网办、一日办结。积极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环节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燃煤发电等方面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

5、问:医疗器械类企业产品审批会加快吗?

答:我省启动疫情防控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程序,实施容缺受理、并联办理、风险评估、附条件审批等措施,提升审批效率。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6、问:疫情期间,对企业云办公有支持措施吗?

答:我省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云平台企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云上办公服务。

7、问:我经营的企业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答: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8、问: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原有证书还有效吗?

答: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原有证书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接受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企业,审查组织单位可延长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时限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

9、问:我公司现需办理出口原产地证,请问疫情期间如何办理?

答:对于一般原产地证等15种原产地证书已实行自助打印,企业可以配备彩色打印机,海关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打印彩色证书,自助打印证书与传统套打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对东盟产地证书等自助打印范围外的证书种类,现场领取证书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提出书面申请,海关可提供邮寄证书的服务;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信用签证”,海关不接触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提前领取一定量的已签字盖章的原产地证书。对于确需来现场办理产地证的,请企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预约分散式领证。

10、问: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便外出,加工贸易手册相关办理期限可能超期,怎么办?

答:加工贸易企业因延迟复工致使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海关将及时为企业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致使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内销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11、问:因疫情导致的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答:对因疫情导致买卖、承揽、建筑工程、租赁、旅游、住宿、餐饮、运输等合同不能履行,可以依法适用不可抗力规则,综合考量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以及疫情影响的程度等因素妥善处理。当事人以疫情影响为由主张情势变更,可以根据公平原则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2、问:我公司有很多上下游企业,大家复工节奏不一,政府有什么办法帮助我们整个产业链同步复工?

答:我省协调推进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督促抓好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核心配套供应商开、复工,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运用长三角产业链复工复产协同互助等区域内协作机制,推动省内重点企业与省外企业跨区域合作,建立共享互动机制,协调解决上下游协作、物流畅通等问题,保障重点企业原料供应、零配件供给、包装用品等产业配套。

13、问:当前,不少中小微企业对复工复产仍有后顾之忧,请问有无帮扶措施?

答:我省提出,消除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后顾之忧。支持保险机构推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险”,保障范围包括企业因疫情影响形成的财产损失、营业损失及消毒防污费等,保费由省财政和企业按比例共同承担。

14、问: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产品销售方面,有无政策支持?

答:我省提出,引导各地加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力度,探索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各地可适当给予补贴。

15、问:我是个体工商户,想了解一下,我省的惠企政策从哪个网络渠道可以全面了解?

答:我省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在政务服务网完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开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题服务板块,梳理汇总相关惠企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促进复工复产在线审批、优惠政策及时兑现。

16、问:我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请问如有政策落实情况向上反映,有没有正式反映渠道?

答:我省已建立中小微企业诉求响应机制。通过省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投诉“快速办理、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即时回复”全链条工作机制,专人负责、台账管理。(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