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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届“皖西杰出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竹子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1113字体:

                                                     六人社秘〔2019〕27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的《六安市皖西杰出工匠评选办法》规定,现就开展首届皖西杰出工匠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皖西杰出工匠”在我市注册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中评选,重点评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敬业奉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凡在相关企业单位生产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1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要求技师职业资格),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参加“皖西杰出工匠”评选:

1.曾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并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重大业绩者。

2.曾获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享受市政府以上特殊津贴,并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重大业绩者。

3.曾获世界技能大赛前30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20名成绩者。其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年限放宽至满10年。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不超过10名。

三、申报

“皖西杰出工匠”由所在单位推荐,按隶属关系向属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企业、省部属驻六安企业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四、表彰奖励

(一)“皖西杰出工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发文确认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皖西杰出工匠”获得者每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人获得“皖西杰出工匠”称号后,经查实在申报和遴选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知识产权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荣誉称号,缴销荣誉证书,追回奖金,且5年内不得申报技能人才项目。对涉事地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申报人获得“皖西杰出工匠”称号后,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撤销荣誉称号,缴销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活动宣传,提高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和社会知晓度。

(二)申报人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申报条件推荐申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审核申报人本人有无违法乱纪记录。

(四)整个评选活动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

(五)申报材料递交市人社局(评委会办公室)截止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联系电话:0564-3376028,联系人:丁丹丹,邮箱:348204977@qq.com

附件:六安市“皖西杰出工匠”评选申请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