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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编辑:竹子   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828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拟建立我省电力迎峰度夏(冬)长效管理机制。为此,我委会同省能源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签订和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通知》《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发电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电力迎峰度夏(冬)安全生产保供电劳动竞赛的通知》《安徽电网发电企业调度运行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安徽电网省调公用火电机组欠超发电量统计及计划调整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主要从机组运行管理、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煤炭库存管理、有序有电管理、电煤供应合同管理以及电煤运输管理等6个方面,起草了《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报省政府办公厅按规范性文件印发执行。
  4月底,我委会同省能源局向省直有关单位,各市经信委、发改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共征集反馈意见36条,采纳了其中部分意见。
  按照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25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871867;邮政编码:230001;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省经信委电力处;电子邮箱:dianlichu2010@163.com。
  附件:安徽省电力迎峰度夏(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电力处
                                       2018年5月21日